依法监督 精诚合作 提高效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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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现武.依法监督 精诚合作 提高效能[J].云南电业,20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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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现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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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电监会昆明监管办公室 监管专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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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国家电监会的正确领导和 南方监管局的有力指导下.在云 南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电 力企事业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经 过紧张有序的筹备,国家电力监管 委员会昆明监管办公室(简称昆 明电监办)已于12月1日开始全 面履行云南电力监管的职责。 电力监管机构是适应我国电 力市场化改革需要而产生的新生 事物。从2002年起,我国全面启 动了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进程。随 着电力行业的快速膨胀和市场化 改革的不断推进.电力系统原有 的组织管理体系和运行秩序被打 破.迫切需要政府的监管职责尽 快到位,以及时弥补管理漏洞和 市场缺陷,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 定运行和行业健康发展。设立国 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由国务院授 权依法履行全国电力监管职责, 是电力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标志着我国电力行业管理体制实 现了由传统的行政管理体制向适 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自主经营、 政府依法监管的重大转变.也标 志着电力行业深层次的体制创新 和制度创新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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