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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跑”了,谁来为我的工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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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佛山 刘先生:我在一家眼镜店打工,前段时间不小心把手弄伤了,而且还伤得有点严重,被当地劳动局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了伤残等级。当我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时,却被告知我所工作的那家眼镜店的工商执照已被注销,说主体不存在,无法进行仲裁,

关 键 词:工伤  老板  伤残等级  眼镜店  仲裁  委员会  劳动  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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