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黄金矿山对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有不同意见
摘    要:对矿山企业计征补偿费的矿产品销售收入应该是哪一种销售收入?目前存在一些争论。为此,现将地矿部有关文件规定汇总如下:《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中规定:“矿产资源补偿费按照矿产品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计征”。“本规定所称矿产品,是指矿产资源经过开采或者采选后,脱离自然赋存状态的产品”。对于黄金矿山来说脱离自然赋存状态的产品可能是金矿石,也可能是金精矿,也可能是金块,那么应按那种产品计征呢?为此地矿部出台了地函[1995]130号文(1《中国黄金经济》1996年第6期30页),该文规定:从事采矿权人以…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