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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回馈法甄别“年份酒”、“产区酒”和“品种酒”
引用本文:郭松泉.用回馈法甄别“年份酒”、“产区酒”和“品种酒”[J].酿酒,2008,35(1):116-116.
作者姓名:郭松泉
作者单位:郭氏葡萄酒技术中心,天津市,300700
摘    要:2008年1月1日开始强制执行的GB15037—2006葡萄酒国家标准规定了有“年份酒”、“品种酒”和“产地酒”称谓的产品,其体积百分数分别为80%、75%和80%。然而,有标准而没有方法的标准还不是完美的标准,市场的炒作、利益的驱动和商业道德的缺失会使上述名不副实的“三假酒”长期存在。明知是“假”却束手无策,好不容易制定的标准无法执行,标准与监督脱节势必发生,处于尴尬状态是明摆着的了。

关 键 词:葡萄酒  品种  国家标准  回馈  产区  体积百分数  商业道德  脱节
文章编号:1002-8110(2008)00-0116-01
收稿时间:2007-12-20
修稿时间:2007年12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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