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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施行软文将被视为广告
作者姓名:田园
摘    要:近年来,我国互联网广告发展突飞猛进,大有超过传统媒体广告的势头。但与此同时,互联网广告也存在分类不明、推广过密、强行推送甚至是虚假宣传等问题。《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施行,就是让行业摆脱无法可依的野蛮生长,走上良性的可持续发展之路。9月1日正值新《广告法》实施一周年,同时,也是《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正式施行的日子。《暂行办法》对互联网广告长期存在的争议予以明确,要求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

关 键 词:互联网广告  暂行办法  软文  虚假宣传  商业广告  数字广告  中国广告协会  可识别性  工商行政管理  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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