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维修有“护身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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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木子.灭火器维修有“护身符”[J].新安全 东方消防,19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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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木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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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刊讯]从7月1日起,凡经维修后的各种手提式灭火器,将一律使用市消防局统一印制的(合格证》。这是本市消防部门为加强灭火器维修行业监督管理,制止灭火器维修行业中假冒伪劣现象而采取的一项新举措。这次启用的新版《合格证》为椭圆形(见样张),共有6种,按干粉贮气瓶式、干粉贮压式、二氧化碳、12if、机械泡沫、清水手提式灭火器等类别,用不同颜色以示区别。发放合格证的对象是已通过质量保证体系审核的灭火器维修企业。未经质量保证体系审核的企业,不得领用新的《合格证》。凡使用《合格证》的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合格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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