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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等六部门印发《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
摘    要:本刊讯 目前,公安部等六部门印发《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公消2012]235号),内容如下:一、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发现火灾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消防队救火不收费。二、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96119电话,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举报。

关 键 词:消防安全  安全常识  公安部  电话报警  火灾隐患  违法行为  消防部门  消防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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