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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司法解释出台,严惩食品安全犯罪(一)
摘    要:近年来,人们对食品安全日益重视,瘦肉精、毒奶粉、毒豆芽、地沟油、问题胶囊、病死猪肉等重大、恶性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相继出现。2013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6次会议、2013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次会议上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于2013年5月4日起施行。《司法解释》共计22条,明确了危害食

关 键 词:食品安全标准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犯罪案件  食源性疾病  婴幼儿食品  审判委员会  地沟油  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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