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处理水厂水力高程工程设计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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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蒲贵兵,吕波,尹洪军.深度处理水厂水力高程工程设计探讨[J].中国给水排水,2014(14):5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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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蒲贵兵 吕波 尹洪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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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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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大中型新建水厂(总水头损失为8.5~10.8 m)建设时往往伴随着前臭氧预处理及深度处理(后臭氧+活性炭)的实施,前臭氧预处理的水损(0.5~0.8 m)往往可以通过构筑物的优化布置解决;而深度处理(后臭氧+活性炭滤池,水损约2.8~3.2 m)高程的合理设置显得至关重要。通过对山地型厂区及平原型厂区已建水厂的分析,对场地高差≥4.0 m的山地型厂区,水厂一期建设时宜在水力高程上预留深度处理所需的水头;对场地高差4.0 m的平原型厂区,水厂一期建设时不宜在水力高程上预留深度处理所需的水头,深度处理部分可待其实施时通过中间提升以满足其水头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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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水厂 深度处理 臭氧-生物活性炭滤池 水力高程布置 水头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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