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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计算整体效益——企业信息化专家答疑之(20)
作者姓名:李东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教授
摘    要:某企业有几个业务部门,部门1是负责国外业务,部门2负责国内业务,部门3是负责某一类商品的专项业务。在信息化的过程中,该企业起步很早,这些部门也都很积极。但是因为各部门的业务各不相同,对于信息化如何做也持有不同的意见。于是公司的信息中心分别给每个部门做了一个信息系统。当信息化进一步进展时,信息中心发现,如果这三个部门的信息不整合起来,就难以完成全公司的信息化。三个子系统也许提高了部门内某些工作的效率,但在一个部门无法得到另外两个部门的信息,这经常使得他们的业务停滞不前。公司领导也很难得到准确的公司全局经营状况信息。在一般系统理论中有一条著名的定律:“整体大于部分之和”,一个信息系统也是这样。信息系统总是由若干子系统构成的,每一个子系统都有它自己的效益。但是整个系统的效益并不等于每一个子系统的效益。一个好的信息系统的效益将大于每一个子系统的效益之和,但上面的案例却说明并非所有系统都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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