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民用水表到期轮换现状及对策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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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戚健民.宜兴市民用水表到期轮换现状及对策思考[J].中国计量,2014(10):2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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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戚健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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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宜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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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现状
按照计量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水表口径小于或等于50mm、且常用流量不超过16m3/h的水表作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到期轮换(其中:标称口径25mm及以下的水表使用期限为6年,到期轮换;标称口径大于25mm至50mm的水表使用期限为4年,到期轮换)"。民用水表口径一般处于25mm及以下,因此适用该规定,按照该规定民用水表安装前必须作首次强制检定,并且实行限期使用、到期轮换,轮换期限最长为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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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强制检定 计量法律法规 民用水 首检 分界流量 计量监管 计量技术机构 计量纠纷 质量月 计量性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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