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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民用水表到期轮换现状及对策思考
引用本文:戚健民.宜兴市民用水表到期轮换现状及对策思考[J].中国计量,2014(10):29-30.
作者姓名:戚健民
作者单位:江苏省宜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摘    要:一、现状 按照计量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水表口径小于或等于50mm、且常用流量不超过16m3/h的水表作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到期轮换(其中:标称口径25mm及以下的水表使用期限为6年,到期轮换;标称口径大于25mm至50mm的水表使用期限为4年,到期轮换)"。民用水表口径一般处于25mm及以下,因此适用该规定,按照该规定民用水表安装前必须作首次强制检定,并且实行限期使用、到期轮换,轮换期限最长为6年。

关 键 词:强制检定  计量法律法规  民用水  首检  分界流量  计量监管  计量技术机构  计量纠纷  质量月  计量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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