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印发推动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暂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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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为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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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省石油化工科技情报总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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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加快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吉林省标准计量局、计经委、财政厅、税务局,物价局和工商银行等六个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暂行规定》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对我省按国际标准组织生产的产品,经验收合格后,可视其执行的标准情况和实际达到的质量水平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和合格品三个等级。产品价格可按产品质量达到的等级,实行按质论价。具体产品的差价幅度,由生产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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