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4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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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无.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40号)[J].中国轮胎资源综合利用,2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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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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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财政部;税务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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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推动资源综合利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一、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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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征收率 增值税 资源综合利用 再生资源 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 税务总局 持续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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