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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黑名单”将于10月公布
摘    要:生产销售假药、因药品和医疗器械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等7种行为,将被国家药监局纳入"黑名单",这些企业将进行重点监管。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对于因严重违反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的生产经营者及其责任人员的有关信息,将通过政务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实施重点监管。该规定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规定》要求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其

关 键 词:黑名单  医疗器械管理  药品监管  生产销售  违法犯罪行为  安全  公布  生产经营者  刑事处罚  责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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