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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信息六则
作者姓名:华超辉
摘    要:国家物价局于1987年4月6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海南行政区物价局(委员会)发出《关于严格制止工业用盐乱涨价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近来,不少地方和部门反映,天津长芦盐业运销公司等一些主要盐产区盐业管理部门,对工业用盐乱加价收费的现象比较严重,引起了连锁反应,特别是影响制碱工业的生产,为此,特通知如下: 一、必须认真贯彻国发〔1987〕4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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