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华北配套区积极贯彻经委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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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李.华南、华北配套区积极贯彻经委决定[J].中国建材,198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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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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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经委作出在全国成立三个配套区,以改变建筑五金、卫生陶瓷生产落后面貌的决定后,华南、华北配套区认真贯彻,采取措施,争取尽快实现成套生产,配套供应的目标。广东省经委于5月下旬召开专门会议,部署这一工作。目前,广州、佛山、深圳都已行动起来,认真规划,加紧同外商、港商的谈判,加快配套项目的工程进度。广州市把这一工作结合中央关于进一步开放沿海城市的指示和市委关于兴办经济特区的精神一起贯彻落实,决心利用外资,引进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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