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状态理论的哲学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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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小波,李先敏.自然状态理论的哲学反思[J].重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5):1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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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小波 李先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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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内江师范学院,四川内江64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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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权利边界论:当代自由主义之审视”(13CZX062);2013年四川省教育厅重点项目“正义与平等:罗尔斯与诺齐克比较研究”(13SA0004);2012年内江师范学院研究项目“福利社会的谬误:诺齐克对罗尔斯的批判分析”(12NJS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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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当代自由主义看来,自然状态是产生正义规范和正义秩序的背景。在自然状态下,人类根据理性思考,相互同意选择自然法,并把自然法视为其绝对个人自由观的道德基础。个人在自然法规范中获得了自然权利的保证.这些自然权利被视为个人天赋的、应得权利。但自由主义在运用自然法的过程中.存在诸多的不确定因素.这也导致其规导个体行为受到了制约。对这一现象的思考,有助于反思自然状态的合理性及自然法的缺陷,进而揭示自由主义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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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自然状态 自然法 同意理论 自然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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