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水法》系列讲座之二新《水法》的主要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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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倪鹏,郝天奎.新《水法》系列讲座之二新《水法》的主要特点[J].治淮,2002(12):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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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倪鹏 郝天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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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淮委水政水资源处,233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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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88年1月21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水法》,标志着我国水利建设与管理步入了法制轨道,它对规范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行为、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1988年《水法》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经过8年的努力,2002年8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审议通过新《水法》。新《水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从传统水利向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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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水法》 讲座 水资源规划 管理体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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