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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光学仪器强制性标准”的复审报道
作者姓名:巍绮龄
摘    要:根据机械科(1994)123号文标准清理整顿结果通告,光学仪器强制性标准有一项国家标准和一项行业标准。现经全国光标委二届二次会议复审,通过了下述二项强制性标准的复审:一、GB7667-87“电子显微镜X射线泄把刺鼻”强制性国本标准GB7667—87实施已有7年。根据机科标(199)382号文下达标准制订计划(计划编号93470304)进行修改。现经全国光标委二届二次会议审定,一致同意经讨论修改后的标准可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上报。现已按上报程序报机械部仪练所;二、JB5517一观“光学仪器电器防护基本安全要求”强制性行业标准JB5517-9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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