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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发文规范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
摘    要:正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食药监总局联合发布《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执行日期的公告》(2017年第101号)(下简称《公告》)。《公告》要求,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其境外生产企业应当依法获得质检总局注册。境外生产企业2018年1月1日(含)后生产的输华婴幼儿配方乳粉应当依法取得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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