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化管理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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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协同监管机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1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实施意见》(国能法改〔2015〕199号)等文件要求,提升新能源行业管理水平,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管理机制,规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国家能源局近日就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化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贴政策的新能源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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