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安徽省消防安全培训实施办法
摘    要: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广大职工和全体公民的消防法制观念和安全知识水平,预防火灾事故,保卫国家财产和公民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公安部、劳动部公通字(1994)100号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组织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第三条 消防安全培训是消防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应逐步做到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 第四条 各级消防监督机构,应将企事业单位人员接受消防安全培训情况,列入法人代表的责任和“十项标准”检查验收及单位领取《消防安全许可证》的考核内容。 第二章 培训内容和对象 第五条 消防安全培训的基本任务是: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警惕性,增强消防法制观念,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