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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单位犯罪追诉时效期限计算机制研究
引用本文:张铁韬.我国单位犯罪追诉时效期限计算机制研究[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3):24-29.
作者姓名:张铁韬
作者单位: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
摘    要: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在犯罪类型、责任基础、刑罚根据和刑罚适用等问题上存在明显差异,单位犯罪的追诉时效不能直接参照单位责任人员的刑期确定.在单位犯罪中,自然人与单位是特殊的共同犯罪类型,对单位和单位责任人员应当按照各自的罪行分别确定追诉时效.对"单罚制"单位犯罪无需追诉犯罪单位;对不纯正的"双罚制"单位犯罪,比照自然人刑期确定追诉时效;对纯正的"双罚制"单位犯罪,追诉时效期限为5年.

关 键 词:单位  单位犯罪  共同犯罪  追诉时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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