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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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建市[2006]40号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减轻企业负担,推进专业工程总承包发展,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管,结合有关专业工程的具体情况,我部组织制定了《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附件1: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一、总则(一)为了加强对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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