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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检察长”职能作用在河湖管理保护中的运用
摘    要:本文分析了固镇县印发实施《关于共同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保护工作机制的意见》后,建立了河长+检察长工作模式,通过联合巡查、提起公益诉讼等形式,创新河长制工作中的司法介入和助推机制,彰显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保护职能,有效破解河湖生态治理难题。并分析列举当前存在一些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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