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省消防监督管理问题 |
| |
引用本文: | 刘世民
,李崇福.试论我省消防监督管理问题[J].消防月刊,1994(3). |
| |
作者姓名: | 刘世民 李崇福 |
| |
摘 要: | 省消防局火灾统计资料表明:1991年至1993年10月,全省已发生火灾2075起,烧死87人,烧伤264人,直接经济损失2210万元。平均每年损失在700万元以上。如此惨重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令人痛心,发人深思。 为什么火灾事故频繁发生,经济损失居高不下?笔者认为,根本原因是: 一、监督手段不硬,致使隐患整改不力 我国现行的消防监督管理法规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消防监督程序规定》等。 在消防监督管理问题上,《消防条例》第三十条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