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建设部小康商标管理委员会公告
摘    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小康”商标管理办法》,经建设部“小康”商标管理委员会审查,现将首批获准使用“小康”商标的住宅小区、住宅产品予以公布。附件:第一批获准使用“小康”商标权的住宅小区、住宅产品目录 一九九八年四月一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