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完善招标范围的一点建议
引用本文:葛萌.完善招标范围的一点建议[J].建筑,2004(6):31-31.
作者姓名:葛萌
作者单位:山东省高密市招标办
摘    要:《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第一款: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这些项目的建设质量都关系到公众的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为了利用招标投标制度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方面的重要作用,本款规定,不论其资金来源如何都必须依法进行招标投标。具体项目可参照2000年国家计委令第3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二条规定和第三条规定。第二款: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

关 键 词:《招标投标法》  工程监理  工程施工  工程质量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