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主城区水体纳污能力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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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傅国圣,潘秀华,周华,储有明.泰州市主城区水体纳污能力研究[J].江苏水利,2008(7):1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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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傅国圣 潘秀华 周华 储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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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扬州分局,225000 2. 泰州市城区河道管理处,225300 3. 泰州市水利局,225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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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水体纳污能力是指水体在规定的环境目标下所能容纳的污染物的最大负荷,其大小与水功能区范围的大小、水环境要素的特性和水体净化能力、污染物的理化性质等有关。在给定水域范围和水文条件、给定排污地点和方式、给定水质标准等条件下,水体纳污能力是水体自然特征参数和社会效益参数的多变函数。在实际应用中,水体纳污能力是环境目标管理的基本依据,是环境规划的主要约束条件,也是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关键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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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水体纳污能力 污染物总量控制 主城区 泰州市 环境目标 水环境要素 最大负荷 水功能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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