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快递服务新规2012年5月1日起,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正式实施。届时行业标准YZ/T0128—2007《快递服务》将同时废止。本次发布的国家标准在内容上有了很大的拓展和提升。首先,《快递服务第1部分:基本术语》从基本概念、业务种类、服务要素、服务环节、服务质量五个方面,全面系统地梳理了快速服务所涉及的基本词汇,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快递服务术语概念体系。其次,《快递服务第2部分:组织要求》根据不同经营范围,细化了不同快递服务组织的最低从业人数要求,新增了加盟企业管理和国际业务代理相关规定,并分别从快件安全、人员安全、代收货款安全、突发事件四个方面对快递服务组织的安全管理提出了要求。此外,还专门增加了对国际快递服务时限的相关规定。第三,《快递服务第3部分:服务环节》细化了对快件验视和封装的相关要求,增加了分拣、封发、运输、无着快件等处理规定,并特别针对快件是“先签后验”还是“先验后签”,明确给出了答案。此外,标准还以较大篇幅,新增了国际快递在各服务环节的具体要求。这三项标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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