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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讯:
摘    要:6月6日,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出了《关于加强商品粉煤灰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有鉴于外地已经发生由于利用假粉煤灰造成的重大影响事件,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商品粉煤灰生产、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建材产品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要求全市范围内粉煤灰综合利用企业,必须依法使用经质量检测合格的商品粉煤灰,并以此作为年终审核、认定粉煤灰综合利用企业和享受减免税、减免养路费等粉煤灰综合利用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

关 键 词:粉煤灰综合利用  商品粉煤灰  质量监督管理  质量技术监督局  质量安全  建筑工程  建材产品  质量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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