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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核准大连富源水产技术开发中心等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公告》
摘    要: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对大连富源水产技术开发中心等有关企业分别就大连海参、黑山花生、大泉源酒、龙井茶.萧山萝卜干.余江夏天无、苍山大蒜、潍县萝卜、太子米、古丈毛尖、化橘红、星子红葱、连州溪黄草、新会陈皮、乐平雪梨瓜、坭兴陶共16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提出的专用标志使用申请进行了审查。

关 键 词:地理标志保护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技术开发中心  产品保护  专用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  大连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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