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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检定
引用本文:薛鼎龙.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检定[J].中国计量,2012(6):111-112.
作者姓名:薛鼎龙
作者单位:辽宁省辽阳市计量测试所
摘    要:一、检定条件JJG693-2011《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规定环境条件为0~40℃,也就是说出具的检定证书,仅证明仪器是在0~40℃范围内是合格的。而在北方一年之中低于0℃的工作环境占很大比例,在0℃以下环境报警器能否正常工作JJG693-2011中并没有提及。因为报警器的探头感应元件以及可燃气体(没有液化)自身的温度在0℃以下反应能力是有所改变的,因而有必要在0℃以下环境进行检定,以确保其工作的安全性。因此只要是报警器允许正常工作的环境,都应纳入检定环境条件内。可燃气体在0℃以下环境会变成液体,因此在0℃以下环境使用标准气体时,应该动作迅速并对气体增加保护措施(比如在钢瓶外加保温层),以确保标准气体不液化并能正常使用。

关 键 词: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  现场检定  标准气体  环境条件  检定证书  检定规程  反应能力  响应时间  工作环境  安全性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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