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水事活动纳入法制轨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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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颖.把水事活动纳入法制轨道[J].陕西水利,198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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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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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省司法厅 厅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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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了。它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在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防治水害方面走上了以法治水的新阶段。我国水资源并不丰富,人均占有量仅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4,且分布极不均衡。西北地区普遍缺水,我省人均占有量是全国人均占有量的一半。西安市今年夏天每天缺水24万吨。城乡用水日益紧张。过去,由于人们错误地认为水是大自然赐给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自然财富,浪费十分严重。建国以来,国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兴修水利,防治水害。城乡供水设备也日渐完备。但是,在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方面也存在不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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