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广东要在20年内基本实现现代化,就必须建立起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系,而健全的法制是市场机制运作的基础保证。随着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化,加快广东省电力、交通等带有垄断经营性质行业的法制化建设已成为政府和企业越来越关心的问题。今年初,我们组团对香港的电力管理法规情况进行了一次考察,得到许多有益的启示。 本地没有任何能源资源的香港地区,电力供应充足,服务质量好,电价是亚洲最低的地区之一,市民普遍满意,电力公司也获得良好的经营利润。香港政府对电力行业进行法制化管理的成功经验值得我们研究借鉴。香港政府对电力行业的管理主要靠两个法律文件,一是政府公布的《电力条例》,二是政府与电力公司签订的《管制计划协议书》又简称《电力管制法则》。《电力条例》主要是规范电力供应商、工程承包商、用户及政府管理部门的责任、权力、义务等行为准则和技术规则,有些类似于国内现有的《供用电规则》。而《电力管制法则》主要是用以规限电力公司的垄断性经营活动,对电力公司的财务运作和收费标准进行管制。其目的是平衡电力公司与社会公众的利益。它是香港政府宏观管理社会经济活动的一个重要法律文件。下面主要介绍香港的《电力管制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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