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上海市市政交通工程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摘    要:城市的道路、公路、立体交通设施、桥梁、隧道、人行天桥和地道,以及各类轨道交通等市政交通工程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将其纳入法制轨道,依法进行管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为此,依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结合近几年来的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我们就这些工程项目的平面位置、标高、净空、道路横断面、交叉口的规划控制要求等做了比较具体的规定,同时对一些规划管理分工、管理程序、协调配合等方面也作了一些规定,力求改变一些“无法可依”的状况,维护城市建设的健康发展。由于该规定的起草制定尚无先例,时间又较紧迫,有些内容还得进一步总结、探索,希望建设单位和管理部门在执行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及时将情况报告我们,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