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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
摘 要:
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七)。令人关注的是,对于惩治网络“黑客”的违法犯罪行为,刑法增加了相关条款。这意味着,今后惩处网络“黑客”有法可依。
关 键 词:
计算机信息系统
违法犯罪行为
全国人大常委会
声音
“黑客”
有法可依
修正案
侵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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