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畜牧发展扶持资金实施指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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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为促进我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水平,确保2014年畜牧发展扶持资金落实,特制定实施指导意见如下。一、工作任务及实施要求1.畜牧良种补贴能繁母猪1 652.25万头。任务量与上年保持不变,省内项目县数量和任务量根据上年执行进度,可做适当调整。奶用能繁母牛897.5万头。继续对全国751万头荷斯坦牛(含娟姗牛),安徽、福建、河南、湖南、湖北、广西、贵州、云南等8省(区)51万头奶水牛,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四川、西藏、青海、新疆及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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