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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教师道德的典范性特征
引用本文:涂争鸣,赵晓春.论教师道德的典范性特征[J].有色金属高教研究,1991(3):106-109.
作者姓名:涂争鸣  赵晓春
作者单位:中南工业大学,中南工业大学
摘    要:教师道德的典范性,是指教师的道德活动和道德行为可作为学习、效仿标准的性质。它分别体现在行为的模范性、活动的演示性和观念的先进性中。教师行为的模范性是教师道德典范性的主体表现。教师是社会寄予较高期望的职业工作者。不同性质的社会制度、社会团体对教师的社会作用都给予了不同程度的肯定和规定。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教师的个性在教育劳动中所居的主导地位,认识到它是家长权威、奖惩制度、出版物及其他一切影响所不能替代的有效教育力量。由于人们普遍地把教师看成促进新一代健康成长和合理转变的最有效的动力,在很大程度上把新一代的成才希望寄托在教师的劳动上,由于教学内容及教学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宣扬和实践了某种道德的原则,因此,社会对教育文化的重要作用、对教师的职业功能所给予的合理反映,就要求教师是社会中比较有教养的人,并使成功的教师具有德高望重的社会地位。

关 键 词:教师  道德  典范性特征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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