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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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广东:保障房政策执行不力实行问责
日前,广东省下发《广东省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将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各地级以上市政府政绩考核范围,对于执行国家和省住房保障政策不力,未能完成住房保障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因工作失职或滥用职权、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住房保障政策贯彻执行,造成恶劣影响的:对违反住房保障政策规定的行为不制止、不纠正、不查处,或者处置不当造成群体性事件的:因管理、监督不力,在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监督、管理等方面发生重大问题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将实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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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保障工作 法规 目标责任考核 群体性事件 广东省 政绩考核 住房 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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