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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热炒店误用亚硝酸盐导致食物中毒
作者单位:宜兴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摘    要:2008年4月,一市民因食用某热炒店销售的“辣子鸡丁”出现口唇、指甲发紫症状。宜兴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卫生执法人员迅速展开调查,在市民吃剩的鸡骨头中检测出亚硝酸盐含量为6.4g/kg,超过最大使用量0.15g/kg的42倍,确认为热炒店误用亚硝酸盐导致的食物中毒。

关 键 词:亚硝酸盐含量  食物中毒  热炒  误用  辣子鸡丁  卫生监督  执法人员  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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