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上海市化学建材协调组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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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建设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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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成员单位,各区建委、计经委,各县计经委、建设局: 为加强本市化学建材生产与应用的协调发展,根据建设部、化学工业部、中国轻工总会、国家建材局、中国石化总公司《关于加强我国化学建材生产和推广应用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决定由市建委、市经委、市农委、市技监局、市公用局、市住宅发展局、市房地局、市市政局、浦东新区管委会、市建材(集团)总公司、市化工控股(集团)公司、市轻工控股(集团)公司、上海天原(集团)公司、市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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