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部件再制造今后有了标志新车不准用"再造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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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俊.汽车部件再制造今后有了标志新车不准用"再造件"[J].表面工程资讯,2010,10(2):1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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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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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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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0年2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共同表示,启用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标志管理保护。按照试点办法,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应该在产品外观明显标注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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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汽车部件 再制造 国家发展改革委 汽车零部件 新车 制造产品 工商管理 标志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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