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国家计划委员会、地质矿产部、国务院稀土领导小组、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联合发出《关于印发开采、冶炼、加工钨、锡、锑、离子型稀土矿产审批规定的通知》
摘    要:<正>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将钨、锡、锑,离子型稀土矿产列为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的通知》(国发[1991]5号文),使这四种矿产资源得到合理的开发利用和有效的保护,国家计划委员会、地质矿产部、国务院稀土领导小组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于六月十九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开采、冶炼、加工钨、锡、锑、离子型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