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中刊 |
| |
摘 要: | 1994年,我国有10部法律、法规同时产生了法律效力.它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国内航空运输旅客身体损害赔偿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改革外汇管理体制的公告》.有关人士认为,在一个时期,有10部国家法规同时生效,这在共和国的法制史上是罕见的.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