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火灾事故责任认定行为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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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世虎.对火灾事故责任认定行为的思考[J].新安全 东方消防,2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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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世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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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0年4月,公安部在答复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对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是否属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请示》时,作出批复认为:火灾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消防机构在查明火灾事故事实后,根据当事人的行为与火灾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其行为在火灾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而作出的结论,其本身并不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是一种独立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受案范围。 学术界原本关于责任认定的法 律属性、司法审查等问题就一直争论不休,所以公复字[2000]3号下发后,立即引起众多专家、学者的热切关注,仅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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