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水力发电许可证制度初步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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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小利,赵云,田忠禄.美国水力发电许可证制度初步介绍[J].水利规划与设计,2008(6):3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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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小利 赵云 田忠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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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北京,100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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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美国申请新的水力发电许可证审查过程中,根据1970年代以后颁布的联邦环保法,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FERC)对所有重新申请许可证的非联邦所有水电站进行新的环境影响评估,以决定是否发放发电许可证。许可证的环评是在FERC的主导下,由联邦和州环境资源管理部门、印地安部落和非政府咨询公司合作完成。为了获得新的发电许可证,这些水电站加大了生态环境的投入。经过数十年的努力,美国一些河流的生态环境有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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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水力发电 发电许可证 环境评估 |
Brief introduction to U.S.A. Permit license system for hydropower gener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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