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新矿产资源法:修改的要义和内涵
引用本文:傅鸣珂.新矿产资源法:修改的要义和内涵[J].石材,1996(6).
作者姓名:傅鸣珂
作者单位:中国矿业协会 副秘书长
摘    要: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正案),并决定于1997年1月1日开始施行。这是遵循建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总目标,在认真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公布施行10年来我国矿业发展实践和法制建设实践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国矿业立法进行的一次重要的修改和完善。《矿产资源法》(修正案)的公布施行,揭开了我国矿业立法史上崭新的一页,对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治理整顿矿业秩序,促进我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更好地保障国民经济对矿产品的需求,都必将发挥重要的法律调节作用。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