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供应国对两用物项管制办法和全面安全保障的出口政策达成协议 |
| |
引用本文: | 叶文.核供应国对两用物项管制办法和全面安全保障的出口政策达成协议[J].国外核新闻,1992(11). |
| |
作者姓名: | 叶文 |
| |
摘 要: | 【美国《核燃料》1992年4月13日刊第4页报道】经过一年多的讨论,核供应国集团的27个国家于1992年4月3日在华沙就所谓两用物项清单商定了一套共同的出口管制办法,它们还商定不向尚未接受对其所有核活动适用安全保障的国家出口核反应堆之类的设备。这项为对两用物项——既可用于核和非核的和平用途又可用于军事和武器用途的物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