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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的公告
摘    要:(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0号) 卫生部和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联合公告,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

关 键 词:食品添加剂  餐饮服务  亚硝酸盐  公告  采购  单位  贮存  食品药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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